
新湖南客户端3月19日讯(通讯员 唐毅刚 肖逸欣)今年,东安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宗旨,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局,认真贯彻实施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”建设,狠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,努力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和实体化建设,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截止目前东安县共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委员会22个,其中在全县各乡镇共设立14个,在大型企业设立6个,县直单位2个。聘任专(兼)职调解员46人,乡镇覆盖率达100%。
今年来,东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在县委、县政府的全力支持下,把加强基层调解平台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,依靠自身的组织优势,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行到所有乡镇,形成了争议调解工作新格局。首先,由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制订“劳动人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”、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”、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程序”等一系列制度,明确工作职责,规范工作程序。其次,建立走访检查制度,得用“近、访、解”活动的开展,对各乡镇进行走访检查,了解各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。再是为了增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果,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,实施主动介入调解法、上下联动调解法、全程跟踪调解法,显著提高了调解效率。
目前,东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仲裁案件38件,涉案人数38人,涉案金额98万元,结案35件,结案率92%。群众满意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。
责编:田文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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